| 紫阳县成品油调度协调应急预案 |
|
| 2007-01-12 14:37 文章来源:紫阳县经济贸易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成品油市场供需机制,预防成品油资源短缺,市场供应不足等,全面保障成品油供应市场的需求,满足我县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需求,确保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紫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成品油资源短缺、市场供应不足、价格异常波动,影响社会稳定,需立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成品油调度协调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经贸局局长
成员:由紫阳县工商局、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监局、环保局、宣传部、广电、紫阳县石油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共同组成。
职责:负责建立市场供应预警机制和制定调整成品油调度协调预案,综合协调全县石油资源和市场供应,通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落实,石油公司根据其资源情况,制定具体措施,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系统的资源争取、资源平衡、组织调运、销售、价格管理工作,收集预测上报库存及市场供应趋势。负责汇总分析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收集预测上报库存及市场供应趋势,及时报告成品油调度协调领导小组,全面履行职责,及时、准确的了解市场信息。
三、应急协调处理制度
(一)成品油紧缺信息报告制度
按省应急预案要求,各经营企业发现因成品油资源紧缺或因突发事件造成成品油供应短缺,应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门应在1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成品油主管部门。报告内容:基本情况、发生时间、区域、原因、性质、对经济社会的潜在威胁、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联系单位、人员、电话。应急期间,成品油经营企业应每周五17:00前向上级商务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库存,在途情况、资源分配情况、销售情况、市场预测、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制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成品油短缺,启动应急机制。
1、全县库存低于5天的销量,并预计后期进货小于正常进货量。
2、全县社会各企业加油站因资源原因出现50%以上停业,预期在10天以上。
3、全县大部分乡镇成品油资源紧张出现2天以上。
4、出现持续抢购成品油2天以上,并预期超出5天。
出现成品油紧缺后,县经贸局应进行综合分析,掌握情况,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是否启动紧缺应急预案的建议,经批准上报市商务局。
上述紧缺情况消失15日后,应终止应急预案。
(三)统一领导指挥应急制度
成品油发生短缺时,由县成品油调度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县应急工作,制定应急控制措施,动员各成品油经营企业主动集中资源,确保突发事件和重点工农业用油,请求上级支持,调动储备供应市场,对突发事件处理进行督导。
(四)信息发布制度
县成品油流通主管部门(经贸局)应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市场供求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指定渠道向社会发布准确的时间、地区、范围、严重程度,可能产生的危害,已采取的措施等信息。
四、应急具体措施
(一)停止对社会站点供应。集中资源确保重点,应急期间,县石油公司可按照“停止脱销,确保重点站点供应”的原则,停止对社会加油站和加盟站点的批发供应,集中资源确保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公共服务,交通要道的正常运转,以维持社会稳定。
(二)确保供应重点。以保障我县国道畅通,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农业生产、旅客运输、公共服务行业和社会应急为重点,确保过境车辆、工农业生产、客运交通、鲜活农产品运输、重点建设项目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
(三)实行分工。确保石油公司,确保过境310国道及后期建成过境(包茂)高速路成品油供应。
(四)实行限量加油。过境载重货车,客车实行限量供应,保证过境车辆顺利出境,限量标准根据不同车型、不同时期情况,由各企业确定,并报商务主管部门(经贸局)备案,限量供应情况随时报告县成品油应急领导小组。
(五)重点站点的易塞车地段由公安交警部门和各经营企业增派人员进行疏导,加强安全防范,做好疏通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六)加强市场检查,维护市场秩序,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坚决查处成品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冒劣质油品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经营资格,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各批发、仓储、零售成品油企业应执行价格政策。
(七)各加油站每月3日前,向县经贸局报告上月成品油的销售量、销售价格、库存量情况。
|